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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山口之后,局势便不由我掌控了。
鲜卑人正在全速向南挺进,一看到我军,便如**了一般愈发兴奋地加快了马速。
原本以为凭借突袭能够稍稍打击一下对方的士气的,结果适得其反。
我已经没时间再想什么计策了——何况凭借我的智商和经验,还真想不出什么妙计来,至于手下这帮人,我也没打算依靠他们的脑子……
双方相距不过一里地,敌我都开始全力冲锋。
我向左右一打量,几只队伍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秦阵拓拔野部马速极快,但比起李典所部,阵型明显不如其严整,尤其是带头的二人,更是打了鸡血一般,遥遥冲在最前端。
“放箭!”
箭雨从天而降!
“我擦!”我急忙俯身紧贴着追命的脖颈,从来只有我she别人,还没被别人抢先she的!
我避过几只飞箭,迅速予以还击,三箭齐发,也不知she没she到人。
这已经不重要了,当我重新将弓塞入鞬内时,距离敌军已经不到五十步了。
秦阵已经冲入敌阵,厮杀之声骤然响起。
我还是慢了一步!
飞星狠狠地朝最前方的两名骑兵扫去,对方惨叫一声便从马上跌下。鲜卑是草原部落的野人,所帅骑兵大部分连皮甲都装备不起,最多只在胸口有一片护心甲,但我一扫之力岂是他们能够抵御的?
我作为中军的箭头,以一柄长枪毫不费力地刺进了敌方的zhong yang部队。
对于身怀神功的我来说,强壮的鲜卑人与一般的汉人能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左右堪堪一扫,一丈之内的敌人全部滚下马来,至于他们还能不能活命……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当双方完全撞击在一起之后,整条山谷之内满是人吼与马嘶。
鲜卑的队伍被完全打穿,跟上来的后队迅速溃散,我军右路已经开始进行追击工作。
山中陡然有人发出大喝。
由于语言障碍,我根本不明白鲜卑人说的是什么玩意,仍然埋头向最前方猛冲而去。
我很纳闷为什么一路杀来,怎么连一个勉强当做对手的敌人都没遇到?按说鲜卑人野蛮成xing,应该是勇猛异常才对,想不到如此不堪一击呀!知道老子就不来了,随便派秦阵来砍瓜切菜就足够应对了……你看那小子,跟拓拔野两个如同两头恶狼一般,将敌方的队列生生撕开,还毫不留情地在背后捅上一刀。
左路李典与马岱也不甘示弱地紧紧跟上了,三路人马分头并进,鲜卑人完全崩溃,开始大范围地逃散。
我这才后悔没能事先派遣一支分队在他们逃退的道路上予以阻击,一切只能怪他们来得太快,以至于我都没来得及让人埋伏在两侧的山丘之上——如果能够做些准备的话,以强弓硬弩迎击敌人,必然能够在第一时间将鲜卑野狗she成刺猬。
当最后一名敌人逃出she程时,满山满谷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统计伤亡与清理战场的工作交给了皇甫固与李典,秦阵与拓拔野可没有这种耐xing。
我坐在鸡鹿塞城前,掏出一块麻布仔细地擦拭着飞星。
这真是一柄好枪。
尽管已经使用它超过一年半的时间,但我还是忍不住称赞它。
一般人眼中,飞星绝称不上锋利,而且由于其过于沉重,反而显得难以使用。但在我手中,它的那点重量,已经不足耗费我一丝力气了——只是可怜了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追命了,之前在中原的几场战斗还有踏雪帮它扛枪,现在踏雪留在洛阳,追命的负担又重了几十斤。
短短半个时辰,它已经满身大汗,体力透支了。
还好对方只不过三千左右的乌合之众,不然恐怕我真要在大战中上演一场“胯下坐骑倒毙,马孟起步战鏊兵”的经典场景了。
现在追命正倒在我的腿边,安静地吹着凉风。
擦拭完长枪,我又取过刷子,替自己的坐骑刷毛。
它闭上了眼,任由我毫无技术含量地刷着它略显散乱的鬃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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