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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洛心中那个好笑,自己的名字有那么难记吗?但他表面上还是装作很礼貌的回答道。
“我姓林,双木林,叫林洛,洛是洛水的洛。”
“啊,对,对!你看我这就在脑子里,就是说不出来了,也怪你这名字太绕口了,不然我一下子就能说出来。”
老孙不找自己的毛病,居然将所有罪过都怪在林洛的名字上了,自己的爷爷要是泉下有知的话,半夜里一定会从坟头爬出来找他好好聊一聊。
“嗯,这是我大女儿张莎莎,从小就跟了她妈妈的姓,现在在咱们市的美术学院上学学画画。”
“哦,还是大学生啊,听说你们美术学院出美女,今天一见果不其然啊。我上大学的时候就和你们学院是邻居,就是没有机会到里面看看,有时间的话能带我参观参观吗?”
林洛很难得地说了句赞美人的话,这也就是大学之后给他锻炼出来的,不然以前上学的时候看着女生说话都脸红。
本以为那个张莎莎会看在林洛与他父亲都是病友的份上,能够跟他多聊上几句,也可排解一下近日来的忧愁,省得夜里做梦梦到的都是长满了雀斑的女护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人家根本没打算鸟自己这根儿葱。
“爸,不和你说了,马上就要上课了,我和小旭一会儿还要到外面写生呢!”
说着,也不管老孙答不答应,转身就出了病房。
“这丫头片子,简直是太没有礼貌了,有了男朋友居然连生她养她的老子都不管了。”
林洛这才屡出头绪来,原来那张莎莎有了男朋友了,像她这样的小美女,一定也是找的有钱人家的儿子,难怪至始至终连看都懒得看自己一眼。
虽然,事情有点感觉尴尬,林洛还是强颜欢笑帮着老孙熟悉那光脑。
老孙年纪大了一点没错,接受新东西还是挺快的,不到十几分钟的时间就掌握了操作。
“哈哈,原来就这么简单啊,我还以为有多高的难度呢!这样吧小林子,你先进去,到新手村门口等着我吧,你叫做致命黑死病对吧!”
林洛点了点头,见他这么有信心,也就戴上了光脑再次进入游戏。
昨天一夜的奋斗让林洛收获不小,先是人物整整地升到了18级,然后全身上下的装备都换成了蜥蜴皮的套装,这套装防御还算勉强,就是有个套装效果比较不错,是额外加成了100点的生命,这可要比多出一两点的防御强多了,血厚就保证了轻易不会被人挂掉。
最令他欣慰的是,大黄终于将它的仆从军团重新完成了,此刻倒是蜥蜴人占了大部分,剩下的就是地精大头领与他的部从们了,俨然它们已经各自成了小团体,而加内特似乎与它们的关系不融洽一般,独自站在土坡上眺望着远方。
大黄则时刻都黏在林洛的身边,讨好地舔着他的脚面,林洛心中十分的满足,这就是老子的最强阵容了,可问题就此来了,如果带着这么多的仆从回新手村,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现在他必须要保持低调才成,不然一定会有人看自己不顺,现如今的人,可并不是我不犯人,人就不犯我的时代了。
找到好一阵子终于在一个不显眼的地方发现了收回宠物的按钮,等林洛轻轻一点,那眼前的所有的仆从们就都消失不见了,连一丁点泥土都没有带起来,转而在包裹内多出来个土狗头像的小牌子,这下子就放心了许多,毫不停留地跑出了沼泽。
林洛的一番杀戮,似乎已经让沼泽和密林内的怪物们产生了恐惧,只要一见到他的身影,那些家伙就立刻躲得远远的,有几个不开眼的家伙冲上去,也立刻就被林洛手中的铁剑斩作两端,这一路上来说也算是通行无阻,只是在野猪聚集的地方稍作停留了一下,弄了些野猪皮。
新手村的大门口,两个穿着朴素的民兵站在烈风中瑟瑟发抖,更让人可怜的是他们手中拿着的是粪叉,而不是老铁匠哈里斯铺子里出品的铁剑,都不用蜥蜴人那种高级怪,就算是一只野猪不小心跑过来,怕是他们两个也无法拦得住。
“呵呵,系统也太抠门了,连个像样的武器都不给你们,再瞧瞧你们这身衣裳,都快赶上站大街要饭的乞丐了。不如这样好了,你们俩个都别在这儿干了,跟我混怎么样?”
林洛似真似假地对着那两个门神胡扯,弄得两个民兵不知怎样应答,相信游戏设计者也没能料想到,会有这么无耻的玩家撬系统的墙角。
“你看你们两个这是什么表情,我可是真心实意地想跟你们两位兄弟交朋友,只要你们跟着我的话,保证你们天天都能够吃到肉,而且还能穿上皮衣服,就像我身上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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