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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汪!”
小狗有气无力地喊着,好像随时都会断气死去一般。
她发现这只狗长得太丑了,跟她一样丑。也许正因为如此才被主人给抛弃,才会被人打伤。她抱起这只狗,就这样带回家里。
起初,家人很不愿意养这样一条丑陋的土狗。他们觉得,自己都很难吃饱饭了,又怎么可能顾得上一条难看的小狗。这条狗还受了伤,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去呢。
“不嘛,不嘛!爸爸妈妈,我会养它的!我会去赚钱养它的!”
当时才10岁的小女孩哭得如同自己被人抛弃了一般,真是闻者伤心见者。
最后她的父母拗不过,才允许将这只难看的土狗给留了下来。就这样养了四五年,现在长大了依旧是一条丑陋的狗。
詹尼斯给这条狗取名叫做“阿丑”!她待这条狗很好,很好。
每次有东西吃时,她总会分给阿丑一份。可是就算如此,阿丑依旧吃不饱,还好的是,它懂得自己跑出去找东西吃。见到什么就吃什么,阿丑从来不挑食的。
五年的时间,丑女孩长成了丑少女,丑小狗也长成了丑大狗。
这五年的时光里,詹尼斯经历了许多事情,比如说喜欢上听音乐、画画、作诗等等。还有就是剃光头,扮成男孩子想要混到其男孩中,又或者是喜欢上卡朋特兄弟的歌曲,在他们的电影中发现了神秘的彩蛋等等。
在别人的眼里,詹尼斯不仅变丑了,还变得很奇怪,性格有些偏激,人们更不喜欢跟她在一起了。
有了阿丑陪伴之后,那些不喜欢她的人离得她更远了。这样也好,再也没人欺负她丑了。
阿丑很凶,谁敢欺负詹尼斯,就会冲那人狂吠,要是这样都不怕,阿丑就会咬人。是真的会咬人,有一次差点还咬出事来,幸好对方没事,虚惊一场。
这次艾力克斯进行巡演的消息,她老早就在关注了。
詹尼斯一直在攒钱,她也想去演唱会,亲眼看一看艾力克斯长什么样子,听一听艾力克斯的歌。
现在她一人兼做三份工作,每天从早忙到早,就是想要攒够钱去演唱会。这是她这辈子最大的目标了,一定要去艾力克斯的演唱会!
也许是因为喜欢同一个人音乐的缘故,詹尼斯找到了个伙伴。说是伙伴其实也不正确,其实她们只是在同一个地方打工,双方并不是很了解。
詹尼斯跟珍妮同在一家商店里当售货员,珍妮比她晚到这里工作。
珍妮是个漂亮的金发女孩,跟詹尼斯一样都是十五岁。她们在认识只是因为工作原因,刚开始的时候,珍妮对工作很不了解,于是就找詹尼斯问这问那。
在聊了几次之后,她们才发现大家都喜欢卡朋特的歌曲。这让两人的距离拉近了不少,毕竟有了共同的话题。
“呐呐呐!我认为艾力克斯唱的那首《一个天使》要比理查德唱的《妈妈说》好听。你认为呢!”
珍妮是个话很多的女孩,她每次空闲下来时,就会谈论艾力克斯跟理查德哪个更帅一些,哪个唱歌更好听些,哪个写的歌曲更美些。
詹尼斯也喜欢理查德,只是她更喜欢艾力克斯。每次争论的时候,她总会站在艾力克斯这边。她觉得,艾力克斯的每一首歌都会让人出乎意料,都很好听。
珍妮就不一样,她喜欢理查德多于喜欢艾力克斯一些。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理查德长得那么可爱、那么惹人怜,当然是理查德要好一些啦!
她们两个,一个长得丑,一个长得漂亮,一个长得穿着陈旧,一个穿着时尚。却因为同一个话题而走到了一起,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但是这种好朋友的时间只限于工作时间,一旦下了班,珍妮就会离得詹尼斯远远的,她老是有约会,老是有人追。珍妮每天花在吃喝玩乐方面的钱,比詹尼斯多得多了。
“喂,詹尼斯,你怎么不用打工赚到的钱买见好衣服啊。你也太省了吧!”
珍妮有时候会这般问,在她看来,女孩子就是要穿得漂漂亮亮的。这样才会体现出女人的价值,才会有男人追。要是挣那么多钱,却分文不花,那可太对不起自己了。
“我还要攒钱去看艾力克斯的演唱会,不能胡乱花钱!”
“啊?你也要去看演唱会啊,路费和买票钱很贵耶!没有200美元是不行的吧!”
确实如此,艾力克斯演唱会的票价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承担得起。如果加上路费、住宿费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花费,200美元是不足以让詹尼斯去看演唱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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