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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冯莺莺,本来按我爹爹的意思是要叫我冯鹰的,因为我在我娘肚子里的时候太闹腾,被人一致认为是一个英武的男孩儿,谁知下生之后是一个英姿飒爽、嗓门高亢的千金。爹爹有点失望,却执意不改自己起的名字,最后被我娘一巴掌拍了出去,遂改名为莺莺。只是让娘亲更加失望的是,我根本不是一个莺莺小姐,反而是一个“混世魔王”。从小上树掏鸟蛋、下池塘捞鱼,甚至和仇家那胖儿子打架,打的他鼻青脸肿连他老爹都没认出来。娘亲苦口婆心的想要让我悬崖勒马,回归正常的千金小姐生活,所以我几乎每日都被关在房间里抄写《女戒》,甚至还给我从宫里请了一个面如苦菊的教养嬷嬷,稍微走路跳脱了些,我可怜的手掌心便会与那条厚厚的板子亲密接触,换来一个名副其实的“猪蹄”。这样的管束让我痛苦不迭,终于寻到了一个机会,我从二楼闺房的窗户一跃跃到了靠近窗前的杏树上,再顺着杏树顺利的溜到了外面。花园里有一位老者正将一口宝剑耍的虎虎生威,我瞪大了眼睛看去,那银发老叟不是我那英武的祖父冯唐冯老将军还是哪个。他真不愧是天朝最厉害的大将军,年过六十依然老当益壮,面色红润堪比少年。我兴奋的钻进园去,随手捡起一枝树枝,随着祖父的剑势舞动起来。祖父看向我的目光渐渐变得欣赏和满意,自己停下了舞剑,笑眯眯的过来问我:“莺莺,你喜欢舞剑?”我连忙点头:“喜欢,非常喜欢。”祖父点了点头,问道:“想要学剑得吃很大的苦呢,莺莺能受得了么?”一听这话,我便知道爷爷有心教我练剑,忙开心的答道:“只要不让我待在房里写《女戒》,练多久的剑莺莺都愿意。”祖父哈哈大笑,大手抚上我的头发,从此我便特准每日随着祖父习武练剑,并且故意忽视了娘亲那幽怨的小眼神。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我爱煞了手中的长剑,也恨不得立马成为祖父那样的大将军,身披金甲,带领千军万马守卫在边疆;或是做一个衣袂飘飘的女侠客,头戴一顶斗笠,手持一柄长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弱小于危难之间。只是祖父总说我的剑势刚猛有余而韧性不足,我气闷了很久却依然找不到改进的办法。遂女扮男装外出散心,顺便看看有没有不平之事,也好伸手管上一二。果然不出我所料,几日不曾出来,这街头的恶霸愈发嚣张了,几个长相猥琐的泼皮正围着一个美人儿调戏着,那美人儿穿着一身戏服,脸上还挂着厚厚的油彩,看样子是某个戏班子出来的小戏子。浓妆之下也挡不住她那过人的美貌,水汪汪的一双大眼正无辜的看着围在她四周的泼皮,显得孤弱无依,这更激发了那几个泼皮的兴致,恶心的大手往那美人儿的脸上摸去。

“住手!”我雄赳赳气昂昂的挡在美人儿面前,对于一个未来的女侠,这种英雄救美的事情可不能错过。那几个泼皮见有人来坏他们的好事,个个恼羞成怒,撸胳膊网袖子的便要过来拉扯我的衣角。真是恶心,我最讨厌这些长的丑的人碰我了,长剑出鞘,一如既往的刚猛招式将他们几个打的人仰马俯。我得意的望向身后的美人儿,却不想她捂着樱桃小口,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皱起眉头,这个美人儿莫非是个傻的,我救了她她居然还敢嘲笑本女侠。只听那美人儿轻启樱桃小口,吐出一句让我气恨终生的话来:“头一次见着使剑如使刀的!……”我顿时暴怒,本女侠的剑法虽说刚猛的些,可哪里像刀法了,刀法哪有剑法这般轻灵飘逸,哪里配得上我衣袂飘飘的风姿呢?我揪着那美人儿的领子将她揪到后巷,抵住她的脖子,突然发现这美人儿居然足足比我高出一个头来,这更加使我愤怒。我低低的言道:“你是哪家的戏子,这般无状?我救了你,你不感激我不说,还出言侮辱我的剑法。早知道,我就让那几个泼皮继续调*戏你好了。”那美人儿眨眨水汪汪的大眼,几缕飘散的发丝被风拂动,拂在我的面颊上,痒痒的。她不怕死的凑了一点过来,呼吸均匀的喷在我脸上,用一种低沉又诱※惑的声音说道:“既然如此,小生只能以身相许了。”我呆愣了半晌,方才发现眼前人洁白如玉的颈项上有一个小小的凸起,我忍不住伸出手指在上面戳了一戳,欲哭无泪。这美人儿,这美人儿居然是一个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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