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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的束脩,要用灵珠或者灵石,凡人用的银子是不收的。
江小棠了解到,像杨氏这样,辛苦地捣汁,一天也才半颗灵珠,而且也不是每天都有活干的。江诚赚得多一些,一般能赚一颗灵珠。
一百颗灵珠换一枚灵石,书院最低等的走读束脩,半年两枚灵石。换句话说,他们必须赚够两百颗灵珠,才能让江少乐继续上书院。
可一般情况下,江诚每天都有活干,将那些收入全部攒起来,才能攒够束脩。就算现在江小棠能帮着干点活,杨氏多赚一点,两个月的时间,也攒不够两百颗灵珠。
江诚和江少乐也跟着发愁。
江小棠偷偷瞧了他们几眼,琢磨着自己能干点什么。
虽然想不起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但她慢慢适应了现在的身体,也该帮点忙了,明天想想自己能干什么吧,好歹帮着赚点钱。
“吃饭吃饭!”一家人跟着犯愁也不是个事,杨氏说。
暂时将这件事搁下,大家端起碗筷。
杨氏照例帮江少乐单独盛了碗汤,撇掉鸡油。鸡汤黄澄澄的,闻起来香甜,却又完全不会有油腻的感觉。
江少乐喝了一口,眼睛一亮。鸡汤入口,咸味不重,带着微微的甜味,有一股说不清的清香。
不知不觉,一碗汤都被他喝光了。
江小棠又给他盛了一碗,顺便夹了些蘑菇:“哥哥读书累,多吃些。”
江少乐给了她一个友好的眼神,笑了笑。
喝过鸡汤,江少乐又夹起野菜,吃了一口,他赞道:“这个味道,跟镇上天香楼比也不差呢!”
天香楼是小镇最好的酒楼,酒菜也贵。他们家当然吃不起,不过,江少乐偶尔会有同学请客,吃过一两次。
江小棠诧异。家里没什么调料,这盘菜她只是用野蒜煸香,放进去炒了炒而已,就算火候掌握得再好,也就是家常口味,怎么江少乐的评价这么高?
江诚一边啃着鸡腿,一边附和地点头:“是啊,这鸡真好吃,小棠好手艺。”
江小棠心中一动:“大伯,您说,我做点小食卖,能不能赚钱?”
江诚想了想,摇摇头:“难啊!凡人哪有钱买?仙师们又怎么会看上这些小食。”
江少乐也同意:“我们青霞镇不富裕,到酒楼里吃的,大多是修士。就算那些比较穷的散修,也会到正经的饭馆里吃,这些东西他们看不上。”
听了他们父子的评论,江小棠失望极了。她没什么本事,只有一手厨艺还算拿得出手,不能干这个,也不知道干什么好。
四个人风卷残云,很快把一桌子菜吃光了。
杨氏破天荒给江小棠夹了根鸡腿:“吃些补补,省得又病了,你哥哥又怨我!”
江小棠腼腆地笑笑:“谢谢伯母。”
杨氏转开脸,嘀咕:“反正你哥哥不吃肉……”
江小棠知道,伯母杨氏就像江少乐说的那样,嘴硬心软。在她心里,江小棠这个侄女,当然比不上儿子,可也不会刻意虐待她。之前江小棠病了大半年,杨氏虽然抱怨,但也都忍了,这回眼看着江少乐上不了书院,这才急了,想把她卖去大户。
江小棠不怪杨氏。确实是她拖累了这个家,杨氏又不是她的母亲,怎么可能无限忍下去呢?
杨氏就是个普通的妇人,在她心里,儿子是最重要的,不牵连她的儿子,她可以对江小棠好一点,但如果牵连到,那就没商量了。
总而言之,她有点自私,但还不算坏人。
吃过饭,略略休息一会儿,江诚和杨氏继续给苦藤草捣汁,希望抓住机会多干点活。江少乐则夹着书本,在院门口看了起来。
江小棠洗洗刷刷,等到弄完,差不多入夜了。
院子里点了灯,杨氏缝缝补补,赚些小钱,江少乐同样埋头苦读。
刚刚清醒的时候,江小棠很好奇这里的灯。它用的不是油灯,也不是蜡烛,而是一种石粉。而且,没有明火,只是会发光。
她虽然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但大概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总之,这个世界跟她原来的世界大不相同。
江小棠没什么事可干,早早躺下去休息。
迷迷糊糊的,她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她身处一个荒芜的空间,可是,周围连空气都让人觉得很舒服,好像全身的毛孔都打开了,闻一口就不用吃饭似的。
她的面前,有一块田,田里光秃秃的,只长了一棵草。
这棵草很小,中间一颗红色的果子,像樱桃一样。
江小棠看着这颗红色的果子,忍不住摘下来擦了擦,放进了嘴里。
入口即化,什么味道都没尝出来,就入了腹。
可是,吃了这颗果子以后,她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身体变得轻,感觉变得很灵敏,身体里有暖暖的气流,就好像……好像武侠书说的内功一样。
这种温暖舒服的感觉里,江小棠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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