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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杀张妮的男孩父亲是学校保安,而母亲是学校化学实验室的仪器管理员,家里经济条件普通,根本无法赔偿张妮父母提出的一百万元的民事赔偿金。
张妮父母是私营企业主,家里经济状况不错,别说一百万换女儿的性命,就是一千万一个亿,甚至倾家荡产他们也愿意换。可是女儿如何呼呼也回不到他们身边了。
张妮父母觉得张妮的去世A中承担所有责任,理由是张妮是在学校里去世的,而事情发生后,学校营救不力,导致30分钟后才送至医院,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期。
张妮父母状告孙彪、肖孙宁与李瀚的原因是,孙彪在营救过程,措施不当,导致张妮流血不止,而肖孙宁碰触了张妮脖子上的刀,导致张妮血流更猛,加速了张妮的死亡。而李瀚不应该把车开往中医院,而应该开完医疗水平更高的第一人民医院。因此,孙彪、肖孙宁与李瀚,对于张妮的死亡,都具有间接责任,也需要担负民事赔偿伍拾万元。
对于这样的结局,所有人都觉得很意外。特别是孙彪及其肖孙宁父母及其愤怒,他们以为自己家的孩子参与救助,完全是因为出于同学情谊才出手相救。他们在救助过程或许有失误,可是都是无心之为,只是希望能更好救助伤者,并不是有意为之。他们救助伤者的主观能动性是好的。应该给与鼓励,而不是成为被告。如果法官判处三位救助者有罪,以后见义勇为者再次看到类似事情发生,或许就会慎重考虑,要不要出手相救。
而A中则认为,周末学校已放假,学生需要回家,学校在假期对学生无监护义务。周末张妮自行留在学校,是张妮的自主行为,与学校无关,张妮在学校发生的意外事件,学校也觉得很难过很悲痛,可是学校没有任何责任。出于人道精神,学校赔偿死者父母精神抚慰金5万元。
最后法院判处A中赔偿张妮父母精神抚慰金十万元,三位参与救助者每人赔偿给张妮父母精神抚慰金五万元。
判决结果出来后,孙彪父母和肖孙宁父母表示不服,继续上诉。他们至始至终觉得自己家孩子是在见义勇为,怎么莫名其妙的就成了被告。
夏梦也无法理解眼前发生的事情,明明是在做好事,怎么既然变成了坏事?
“刺杀张妮的凶手家庭,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所以他们只能把有经济赔偿能力的A中和孙彪、肖孙宁和我告上法庭。我们就是上诉,也是无法赢得这场官司。似乎有人在操纵媒体,煽动网民情绪,现在舆论是一边倒的支持张妮父母,攻击我和孙彪。”
“媒体应该是正义的化身,不可能如此是非不分。”夏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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