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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你怎么就不信呢?”
“不是不信,我是知道金半仙的道行不够高,不敢帮我家迁坟,这才骗我是什么宝地的。”
“真不是你所想的那样……。”
少强苦口婆心的劝导着林华,林华也时而相信,时而不相信的同少强周旋着。炒好的一大碗瘦肉,少强没顾得上吃上一口,而且大冷天的还急得头上冒出了细汗。林华则是津津有味的,一件接着一件夹瘦肉吃,一杯酒接着一杯酒的喝,末了还把少强面前的那杯少强没有动过的酒也端了过来。林华是杀猪佬,对于吃肉那应该说不吃腻也吃到怕了,可是因为恨少强,所以拼命的吃,一大碗肉竟然被他吃了一大半。
约摸过了个把小时,林华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再也吃不下了。那一瓶电视广告里说的:“低度湘山酒,醉也不上头。”的好酒,让他喝了个底朝天。这酒是醉了头不疼,但却让林华看什么东西都感觉是在动,坐个板凳也坐不稳了。林华说话也颠三倒四,啰啰嗦嗦的了,不过林华再醉,心里还是死记一条,那就是不能答应少强什么事。
少强花了一早上的时间,还搭进去了一瓶好酒一斤好肉,仍未能劝阻住林华,心里那个气啊,真的是想上去咬林华一口。只是目前的林华他不敢得罪,只得狠狠的空手抓了两件剩在碗里的冷肉,放到嘴里使劲的嚼了嚼,成团吞下肚子,然后说:“你醉了,我扶你回去吧。”
也多亏了这瓶好酒,林华醉着,意识却还是蛮清醒的。他就像整少强,于是他含着大舌头说:“我,我走不了,你还是背我回去吧。”
林华要比少强高出一个头,而且今年和少强一样,天天吃肉的身体开始发福了。虽然还算不上肥,但也有个一百二十多斤了。少强和林华家,一个村西一个村东,胸要把酒醉了的林华背回去,那可是一项重体力活啊。少强面露难色,捶了几下刚才成团吞,卡在了胸膛的瘦肉,艰难的说道:“这么远我背不动啊,干脆我扶你进少旺的房间睡,好不好?”
“不好,我……我老婆最讨厌痣哥了,要是知道我睡了痣哥的床,她会一个月……一个月不给我进房间的。”林华这不是在瞎编,在木洼村丽萍确实是最讨厌少旺,那是因为丽萍脸上还有很多痘痘的时候,经常遭到少旺的冷嘲热讽,所以她恨死少旺了。只不过没有林华说的那么夸张,睡一下少旺的床就不准林华进房。
少强没有办法了,心想先把林华送到晒谷坪先,在让木德帮把林华背回去。少强只好走过来,说道:“那我就背你吧,你可不要乱动啊,乱动我可背不动你啊。”
“嗯嗯,放心吧,不会乱动的,我和强哥这么好,我还会不听强哥的话吗?”林华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张开双手向少强扑过去。
少强急忙把林华扶住,慢慢的把林华挪到背后。使劲的背起来,“哎呦。”少强不由的喊叫一声。一百二三斤的人不会有这么沉,只是喝酒醉的人,却要比一百五六斤的人还要重。少强刚背起林华,就打了踉跄,差点摔倒了,好不容易才扶住了门框,站稳了脚步。
林华在背后还说着怪话,“强哥,你别摇晃啊,我这都够晕了,你还摇晃,再摇晃我可就要吐了。”
少强这一身崭新西装,要是被林华吐脏了,那可不合算啊。少强连忙说:“别吐,忍住,我不想摇,可是你像个死人那么重,我站都快站不稳了,不摇都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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