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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箱子抬回房间,猫儿迫不及待的说:“我猜一定是ak47,以前cs的时候我最喜欢, 后座力贼大。”

葫芦说:“不一定,也许是一箱子手榴弹,看见有危险就赶紧扔一个出去,百米之外,取其首级。”

“你们俩别他妈叽歪了,赶紧打开看看。”我一人儿给了他们一巴掌。

箱子一打开,我们都楞傻在那了,妈的,还他妈ak47呢,这他妈是一箱子工具,狗屁武器,叫我们拿铲子和凿子防身?

于是打开另一箱也看看,总比之前那箱强点儿,都是匕首,直刀什么的冷兵器,他妈的,还有我最喜欢的阿拉伯大刀,做梦一样。

老马骂骂咧咧的:“还以为会给几把枪玩玩呢,还不是刀和铲子,跟种地没啥两样。”

“也不是这个样子的,枪支作为武器才不过二十多年的历史,而这些冷兵器却已经存在了数千年,那怕是如今这个时代,好多有枪的还是打不过带刀的,重点不在于你用的什么兵器,而且要懂得如何使用。”鹏哥解释道:“照你这种想法,用刀的一定打不过用长枪的,用长枪的也打不过用弓箭的,但是实际情况如何呢?”

老马沉默不语。

很早的时候我就开始喜欢匕首了,但是苦于没银子,只能搜集一些图片,个人非常喜欢比尔克隆克和布兰登的作品,即漂亮又实用。但是显然艾达林准备的这些兵器并没有考虑到审美这方面,实用性应该是没得说,我随手拿起来一把直刀,后背薄刃儿,典型的生存系列用到,以前贝爷荒野求生中见过。

自从上次在喀纳斯湖附近用过哈萨克小刀后,我觉得一个人随身带把小刀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万一碰到个什么情况还能防身,当然,不是建议主动攻击他人。不过哈萨克小刀实用性我觉得真心不强,把长刀短,整体偏薄,割肉还凑合,砍个树什么的就差远了。

我选了两把匕首,分别绑到小腿上,又挑了两把伞兵刀,挂在大腿上,最后还拿了一把最喜欢的阿拉伯大砍刀,背在身后:“看我现在是不是有种大侠的风范?”

“狗屁风范,大侠从来都是一刀一剑闯天涯的,谁跟你一样,捆这么多刀子在身上,一看就是三流镖师。”葫芦讽刺着我。

“操,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用得上的时候没有,够你喝一壶儿的。”我反击。

刘芸和娜布其一人拿了一把小匕首,象征性的放到背包里。鹏哥比较文雅,拿了一把伞兵到挂在腰上,其他人也个子选好了武器,整装待发,果然到最后也只有我一个人拿了五把刀。

第二天一早,我们开上车就算是开始工作了,虽然我会开车,但是并不熟悉车的品牌,我也不知道开的是个什么牌子的汽车,其实就是一辆皮卡,底盘儿贼高,后面拉着各种野外用品和柴油,显然这次我们出门后会在野外住着,看来风餐露宿,满身虱子的痛苦生活是避免不了的。

前面是考察队的人,我在第四辆车上当司机,猫儿、鹏哥、葫芦和赫莎跟我一起。猫儿还在抱怨着这样分配很明显的不合理,让老马和金豆儿这俩狗日的跟刘芸他们一起,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上次丢了小艾,这次在把她俩丢了他就不活了。

要说艾达林这人我是已经领教过了,不过这个赫莎自始至终都没怎么说过话,不知道是不会中文还是怎么着的。

“我说赫莎小姐,你是哪儿的人啊?”我试试先。

赫莎瞅了我一眼,没搭理我。

这外国妞儿看来不会说中文那。

“excuse  you speak chinese? ”鹏哥像模像样的问。

“我操,鹏哥,英语牛逼啊,但是她要是会说中文的话,你刚才就跟叶飞说了,还用你问这,真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葫芦哈哈大笑。

“你说的也是。”鹏哥略显尴尬。

但是让人出乎意料的是,赫莎说话了:“我会说中文,不过我只回答专业的问题,对无聊的问题没有兴趣。”

跟艾达林一样,也是个没什么情趣的女人。

“您是哪儿的人啊?看样子像是欧洲的。”我问。

“我是瑞典人。”

“北欧人,你们那的人都是身高马大的,也是我眼拙,按理说我该能看出来的。”我说。

“还有其他问题吗?”赫莎反问。

“咱们大概要走多远才能到到达目的地?”我尴尬的问道。

“大概三百多公里,我们要去尼尼微。”

“尼尼微是哪?”

鹏哥接过话茬说:“尼尼微是古代亚述帝国的首都,在现在伊拉克北部摩苏尔附近,你知道世界七大奇迹吗?空中花园据说就在那里。”

“空中花园?我们要去那里吗?”

“是的,在那附近,但是不去那个地方,人太多了。”赫莎说。

“那我们晚上是不是可以住到摩苏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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