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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城门,谁再上前,军法处置!”王九九长刀立马,大声下令。身上立刻出现铁血军人的威严来。

城里的人群越聚越多,却暂时不敢贸然上前。

宁卿忧虑的看了眼那些先头出了城门的人,他们一脸的喜色。是福是祸?也许可以逃离生天,也许外面也是条不归路呢。

她张了张嘴,终究没有说话,这时候,任何一句话都可能引起哗变和惊慌。

她看向一脸凶横的王九九,还算好,这是一个果断敏锐的都头。

宁卿被蒙住眼睛带到都军府的偏堂。

摘下面罩的瞬间,她看到了跪在地上的秋生和王珂,秋生嘴角乌了,王珂一只眼睛肿了,衣服也扯破了。

她们俩看见宁卿慢慢走进来,先是一喜,然后同时一悲。

宁卿顺从的跟着押解的兵士往前走,然后跪在了王珂旁边。

王九九屏退了左右,只留下两个亲信,大咧咧坐在太师椅子上,不怒而威的目光扫过三人。

“你们的马哪里来的?”他说的是她们骑着的军马,蹄上有北营特制的标记。

秋生不自觉的看了宁卿一眼。

王九九的目光停留在宁卿身上,女子的脸上没有恐惧和慌张,他心里隐隐的不安,在听见女子回答后变成了难以置信。

“都头大人,就像您看到的那样,这是北营中逃出来的战马——北营失守了!北狄长驱直入,已经占据了整个胭脂山,不日,将会到达安北城!”

“你说,北营失守了?”王九九霍的站了起来,“一派胡言!”

“大人……我们说的都是真的。”秋生小声说,“真的,蛮人杀了进来,我们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北营只是东西厢便有五万余人,还未加上王爷的贯玉军,怎么可能悄无声息的沦陷!”怎么可能,这么多人,如果真的厮杀起来,即使胭脂河也真的会被染成烈色!

“相不相信,大人派人一探便知。”宁卿也不隐瞒,她看出这个将官并不是迂腐固执之人,当下便将自己几人如何离开,趁乱逃走一一道来,只隐去了关于三王弃营的猜测和盗马的过程。

王九九原本满脸不信,听了几句,眉头便越来越紧,越来越紧,后来变成长久的沉默,等到宁卿讲完,他的神色分明已经信了大半。

“如此说来,这次北狄是倾巢出动。”他的手不自觉的摆弄着拇指的指环。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几声急促的脚步,接着一个兵士大声道:“王都头!王都头!”

王九九面色一沉,紧接着,门一下被推开,一个浑身是血的兵士被两人抬进屋子,他的背上中了三箭,全部穿透了锁骨,可是却不是致命伤痕,只是这兵士流血过多,眼看是不行了。

他正是王九九今日从仙玉楼出来后派出城打探消息的哨兵之一。

王九九立刻蹲下身去,紧紧握住哨兵的手,哨兵呼哧呼哧的喘气,却是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怎么回事?怎么会弄成这样?!是谁伤了你?”他一迭声的问着。

“……”哨兵的呼吸更加沉重,喉咙嘶嘶作响。

宁卿也顾不得,一下站起来,两步走到他的身边,不管王九九等人说话,眼疾手快,按住了他的心肺和颈部脉搏。

哨兵的气息瞬间平缓了一点,他艰难的说道:“是……蛮人……是蛮人……”

王九九脊背一直,下意识的看向宁卿,仅剩的侥幸化为震撼,彻底信了。她们说的是真的!真的!

北狄过了胭脂山,北营全军溃退!北境失守了!

宁卿看了眼一时被这消息震住,目瞪口呆完全没有下文的王九九,立刻争分夺秒问出关键问题:“可看到是谁领兵前来安北城?多少人?”按照方才王都头透露的信息,既然是今日才派出的探子,那必定是在出安北去北营的路上和蛮人相遇的。只有知道是谁领兵,多少人,才能知道安北的存亡机会。

哨兵已经气若游丝,但是这个问题一出,他眼里立刻浮现巨大的恐惧:“吃,吃……人……”

话还没说完,他被这最后的惊惧用尽力气,头一歪,表情定格在最后的恐惧上,像是一个巨大的惊叹号。

“吃人?”王九九疑惑的重复了一句,“什么吃人?难道他们还带了狼群不成?”

宁卿却是听懂了,她的心猛然一揪,咬紧了银牙。

她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吃人。

那个北狄的怪物,阿布勒家的无名氏,恶鬼军队,还记得上一世,北狄和大烮都不约而同的称呼这个人为饿鬼将军。

现在的他只有一个姓,阿布勒,没有名字。人人都称他为阿布勒,这样的称呼就像是称呼一个人为“人”,称呼一条狗为“狗”,没有更多的意义。

他本身对于阿布勒家族也是这样的存在。

阿布勒是阿布勒家主和一个女奴生下来的,据说这个女奴是被阿布勒家主从西疆更远的地方买回来,她一旦喝酒,全身的皮肤就会透出醉人的红晕,所以长年累月,都被阿布勒家主用烈酒养着。玩腻了的时候,他会很随意的处置这些女奴,或者扔到牲口棚里,或者和其他部落的女奴换一换。但如果不小心将他惹恼了,那便会收到最残酷的对待。

女奴怀孕八个月的时候,因为肚里的孩子,几次抗拒阿布勒家主的烈酒浇灌,终于惹恼了他,最后被直接剖腹取出了孩子,再灌了一肚子烈酒。

这个孩子便是阿布勒。

阿布勒生下来因为是个男孩,捡了一条命,家主难得发了善心,将他交给牲口棚里面另一个女奴养着。

没有奶水,没有食物,马草,米汁,菜汤,饥肠辘辘的长到了三岁,还不会说话。

有一年,狼群袭击了羊群,牲口棚里的女奴被咬死了,临死将小小的阿布勒护在怀里,尸体的背上被狼群咬得一塌糊涂,过了两天,三岁的阿布勒被人救出来时,他还在死死抱着女奴,饮着已经冰冷的鲜血。

常年的饥饿和懵懂中,他第一次发现了如此温暖和美味的味道。

这味道涵盖了他整个关于母亲和食物的回忆。

随着岁月的增长,在他有能力为自己掠夺食物开始,他便喜欢以人为食,特别是年轻的女人。

他拉起了一只骑兵,每个人都是饱受饥饿折磨的贫苦奴隶和牧民,人数不多,但是让人闻之丧胆。

他们看见鲜血就像看见美酒一样兴奋。从来不知道恐惧和后退。

阿布勒的骑兵在外闯荡掠夺时,从来不需要任何辎重,对他们来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食物。

而这个现在已经在北狄臭名昭著,在大烮还鲜为人知的恶鬼,如今,正在慢慢向着安北城走来。

宁卿看着哨兵身上的箭簇位置和伤口,她的睫毛微微一颤。

恰到好处的位置和恰到好处的力度。

——这个人,是他留来专门给安北城报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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