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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宴河,半边天空被火光烧得如同炼狱,河面倒映出天上暗黑色的滚滚浓烟。

河面横七竖八躺着烧焦的船只,焦黑的水面上时不时有鼓胀如麻袋的尸体漂过。

宴河北岸驻满阿莫丹绒军队,南岸,一支仅有五十人的队伍,为首者手中的宝剑嵌满色泽鲜艳的宝石,整个剑鞘没有沾染一点沙场上的尘土鲜血。

直至他将此剑用作一把拐杖,剑鞘尖端不断戳入地面的软泥。

天色灰蒙蒙的,空气阴暗潮湿,拨不散的云层从散开的浓烟后露出真容。这是要下雨了。

宝剑从泥中拔出,朝前钉了半步,坎达英站住了脚,遥遥向南望去,他视线所及俱是焦土,两岸杂芜的荒草无一幸免,一半伸在水中的木板桥尚未建成,已在昨夜被大火烧成焦炭,徒留下扎在水里的木头桩子。

“大王,刘雪松已经跑了。”一名手下禀报,“带走了两千余人,恐怕,南行途中,还要与他碰上。”

坎达英眼窝深陷,皱纹如同蛇皮垮在脸上,颧骨高耸方正,嘴唇暗红,说话时胡须抖动。

“留一队人马安抚附近城镇,严令禁止践踏良田,骚扰百姓。”

跟随在坎达英身后的李明昌抬起微红的一双眼睛,又迅速低头。

李明昌的身后,有一人面容与多琦多极为相似,要是多琦多还在,两人站在一处,会被人认作是父子。那是多琦多的亲娘舅,兀赤述。兀赤述浑身被盔甲包裹得密不透风,铠甲上血泥结成厚厚一层,他的靴子也沾满了泥土,脸已擦洗过,那是他浑身上下唯一干净的地方。

谁也没有留意到兀赤述看李明昌的眼神,短短一瞬,充满恶毒。

微风吹动枯干的树枝,须发一般的枝头站着一只通体漆黑发亮的乌鸦,它缩着身,嘴巴大张,却未发出半点声音,片刻后扑腾翅膀飞走了。

到了当天傍晚,衢州知州为刘雪松和他带领的将士接风洗尘,刘雪松带来的接近三千人马让知州喜形于色。

然而对着一桌珍馐美味,刘雪松半点笑不出来,对知州满嘴的谄媚不假辞色,沉默以对。

草草塞饱肚子后,刘雪松带自己弟兄回了营地。

有人掀帐而入,见到刘雪松手中一把尺,似乎正在复盘宴河一战。但只要定睛一看,便会明白,他是在发呆。

来人是刘雪松的副将,名叫李宝,同他一样,怀着在朝局不稳的当下,一战成名的想法从了军,起初两人就睡一个通铺,那时还有一人叫郑武,可惜英年早逝,没有福气。

起初李宝不服刘雪松,后来战场上数次险象环生,刘雪松救了他的命,不止一条。

如今他对刘雪松已是心服口服,知道他心情不好,特意提酒来见。

两条汉子俱是一言不发,酒到酣时,刘雪松用手背抹了抹嘴,脑袋轻轻晃动,显得有了些醉意。

“刘兄,咱们退到衢州,可只有死路一条了。”李宝说完这句,大声打了个酒嗝,从半眯着的眼缝中,一动不动地盯着刘雪松。

刘雪松露出苦笑,摇头:“是我,只有死路一条了。”

李宝的神色一僵,恍然大悟,点头:“对,是你。”他手指拨弄桌上散乱的胡豆,以拇指和食指搓碎胡豆脆皮,捻起,对眼相视,然后往牙关里一扔,后槽牙发力,咬得嘎嘎作声。

“要么,你跑吧。”良久,李宝提议道,他吊儿郎当地侧身坐着,两条腿岔开,歪着头端详刘雪松。

“不。”刘雪松立刻答。

“刘兄要做忠臣良将?为这个四壁风吹雨袭的朝廷卖命吗?”李宝语意尖锐,眼神显然未醉。

刘雪松摇头:“我原本上京就是为了谋一官半职,也是为前程,这我同你讲过。可我上京城不是因为大丈夫志在四方,而是我已经没有家了,光棍一条,四海为家。如果有一天我会无声无息死在哪家的破牖之下,不如轰轰烈烈地死在战场上。”

李宝有些动容,他能活到现在,一半靠自己本事,一半也是惜命,真要是遇到强者胜不过,他也能屈能伸。这都是因为他家中还有老小要养活,对漂泊在外的男人,家是最后的港湾,有时也恨这个羁绊,有时从敌人手下抢回一条命,李宝又忍不住庆幸自己有这样的羁绊能够让他给自己的惜命找一个圆满的借口。

“我从军十二年,没念过多少书,但我知道,男子汉大丈夫,在世上走一遭,当死得值。”刘雪松端起酒碗,喝干,重重把碗放在桌上,呼出一口长气,“宴河丢了,那就守衢州,我就是死,也不做逃兵。”

李宝被震得半晌说不出话来,一哂,啜一口酒。

“你行,我不行。要是衢州再守不住,恐怕士气会跌到谷底,届时光是对付逃兵,就要你我绞尽脑汁了。那都是同生共死过的兄弟,镇北军都被龙金山带走了,咱们手里这些人,可大都是拱卫京畿一起出过力的,好不容易活到现在。”李宝深吸一口气,“我们不是坎达英的对手,就算是龙金山,他小子一样守不住宴河。刘兄你活得大义凛然,我不行。衢州要是没法守住,恐怕就是天命,天要亡楚,人算个什么东西,走虫而已。你一天走在路上踩死多少蚂蚁数过吗?人呐,同地上爬来爬去的蚂蚁,也没什么不同。都是命,如果天命要亡大楚,你我?”李宝笑嘻嘻地拿手指着刘雪松,又指向自己,“能挡得住?”

刘雪松没有回答。

是啊,不要说他和李宝,便是加上龙金山,镇北军那几个老的,也很难与坎达英一战。难道要继续输了衢州,一路败走到南州,到时候等着自己的,会是什么呢?

刘雪松甚至不能确定,处斩他的圣旨是不是已经在路上。

他茫然地端起酒碗,仰头时突然发现碗是空的,他盯着碗底那一滴酒,缓缓流过碗中的螺纹,流到碗边,他努出嘴唇,把那一滴哧溜一声吸进嘴里。

这一滴酒,是苦的。

·

没等宋虔之派他的杂牌军出去,整个征南军迎来一队不速之客,竟足有两千余人。

征南军立刻拉开阵势,宋虔之以为是一场血战,想不到对方的将领竟单兵出列。

陆观放下手中的弓箭。

宋虔之意识到,他认识这名将领。

原来季宏回城之后,加入循州城内的混战,胡崇天等带头作乱的守城校尉深惮季宏会秋后算账,带着一支人马冲出循州城。季宏出城时只带了两千人,无法形成包抄,且出逃的本就是循州守将,对循州城墙地形比谁都更熟悉,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趁乱出逃。结果出城后一路狂奔出数里,胡崇天等人才发现他们一直以为是追兵的尾巴,竟然是跟他们在循州城里干上的宋州军。两边试探着碰了个头,原来宋州军也分成好几股,这一支的带队寻思明白了,循州是待不住了,一旦季宏回城,他吃了这么大个亏,一定会在军中发泄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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