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孑孓翻腾百转,以莲须为不周,以浮萍为巨岛,以小池为汪洋,原不足怪。浮萍自成风景,真金沉水无香。满纸名词,不等于知了就里。书袋掉得多,引经据典,不等于得到了真传。

大文人,也多止于文人。

有人批金庸,猫挠狗咬般起劲。骂么,骂不到点上,夸也夸不到正处。还有脚没裹好的,不回去缠紧实,倒拿个布条跑出来勒老人的脖子,心倒是那武媚娘的心,奈何却长了双杨金英的手。

夸金庸的多言其才如大海,作品中武医道禅、琴棋书画无所不包。暴发户家里也是金玉满堂的,夸人不是这种夸法。金书中涉及传统文化的部分恰是浮光掠影,一带而过。因为有些东西抓来,为人物、情节服务过,就算了。

小说靠想像没错,想像力就是小说家的才,但想像和传授不一样。

住花果山对猴子来说很正常,为什么偏要弄个水帘洞?西游里这类可堪琢磨的地方很多。明眼人可以从中看出道门修行**的指喻,那是因为作者把真东西落在了纸上。

若不管东西真假,好看有趣就好,小说也就止于了小说。

自古到今都说诸葛亮出师表好,那好的不是文字。真正动人的是情怀。文为心声,把感情传递到位了,其它都是陪衬。就像油画,每一笔都很简单,等完成后人物凸显于画布之上,那每一笔便都虚暗下去,一个整体的形象入眼,红红绿绿也就不再是红红绿绿。

懂了油画,就略知了金的笔法。

看懂了金庸,才知人们错读了古龙——那才是真正的国画,寥寥几笔,不管纸上心头,都一派云淡风清。

营造与天成是截然不同的存在,一如精心切割的钻石和清晨小溪的闪光。

能分析出好在哪的,都是俗笔,真正的好书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古龙的脑子太好,说天才已是屈了。

有人说古龙是流氓——对。

苏东坡何尝不曾看佛印是一坨屎。

便是流氓又如何?

这世上有太多的女人爱流氓,不是因为流氓坏,而是因为流氓的身上,流溢着一股男子的真性情、真洒脱。那实不是扭扭捏捏的奶油小生所能比拟的。

男人不该打女人,但流氓打,扬手就打,张口就骂,然后就忘了它。

能忘掉是因为那是一时的心、一刻的意,而非处心积虑的恶毒,随想随过随丢,真正的无所住,真佛法。

爱上流氓的女人也许没有安稳的幸福,然一刻如火山迸发般的相知眼神,已远胜过他人一生的谎言与苦守。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一辈子也太久了,可惜总有人没能让自己真实过一刻。

不是讲谁比谁高。

看人高是因为自己太低,或是根本不愿站起。

文字本无高低,情怀各入各眼。哪里泰山?哪里北斗?虚华人必不深入,得道者自在山幽。说什么人老气横秋,说什么长江后lang上云头,说什么文人相轻窝里斗,满街上狗咬猫来猫挠狗,无非让蒙尘的武侠再蒙羞。

别学天才,学天才者必成蠢才。别学泰斗,泰斗翻过来就是漏斗。武侠的世界里,出不了一个曹雪芹,至少应该有几个路遥,才有希望。

他们都是“直没入柄”的人。

五侠爷傲写书要用心,看书为开怀,一字入心成感动,就好。自认为热爱武侠,却又骂黄易小学生文笔的人,都该扪心自问,自己有没有写完百万字的毅力,又有几次真的提起笔来,哪怕写一个短篇?

有些人一面写武侠,一面又大谈自己想做丹;布朗。有些人写武侠,又称自己想写哈里波特。一面用着武侠的套路,一面又踩武侠,话里话外,字里行间,都无非流透出一种想要畅销的渴望和对武侠的鄙夷。

这些人写武侠就像穿中山装,觉得它落伍了,穿出来羞,只好遮遮挡挡。

却不知大家指戳所向,不是衣裳,而是那根撑挑不起衣裳的脊梁。

至于指望用什么“我写的不过是地摊文学而已”这类“谦词”说武侠的人来振兴武侠,不但是痴人说梦,更是武侠读者、乃至整个武侠世界的悲哀。

写书人如此,编辑人又如何?

有人找我来要《大剑》后文,知道写作进度慢,就称只要我同意,便能组织写手编后面的,然后署名时写上是与他合著即可。【此言才真叫直没入柄,直接扎人一个透心凉。】和17签约前,有网络编辑寻来,左一个前辈,右一个老师,极力赞颂,如何看好,口口声声,说什么网络大有可为,本站如何帮人出了不少书等等。发来合同一看,尽是霸王条款,与旧社会卖身契一样。

有实体编辑称你的文章我都看了,小伙子文笔还可以的,你压缩成十六万字,我方负责发表,做专访,保你成名,稿费从优,千字一百或二百元云云。【他们居然把保你成名四个字还写进约稿函里,而且约稿函中还写上若向他们投稿,版权就归他们所有。】《大剑》行文如枯墨点梅,已尽力推敲精简,一百六十万字删成六十万也算你本事,压成十六万——你当老夫是rar吗?

六石点头08年1月,没了钱,生活无法继续,于是外出打工。其间将大剑中一些人物要用到的诗写了出来。故事却写不下一个字。

在听音乐的时候就读不成书,假如硬来,半天时间花去,音乐也没听入耳,书也不知看了什么。同样的,工作的时候就写不了小说,哪怕休息的时间也一样。

只好将其归结为:我的脑袋是单核的。

单核也好。道门讲守一,就是要专注。佛门讲善护念,也是一个意思。

干什么都要全心投入。工作的时候,就专注于工作,于是身上常常带着把刀。

和平年代,都市中带刀的人不多了,除了野外生存爱好者,大概只剩下流氓。

流氓争的是地盘、脸面,不是要人命,所以刀多用来吓人,结果这时代倒好混了,小年轻们身上一脱,都干净得很,一条疤痕也瞧不见,自觉外强中干,只好去纹身。

疤如人言,一条里有一条的信息。有人身上的疤是大长条,长出了增生,说明砍中时伤口开裂很大,对方确是用力砍了,也想把人砍死,为何偏偏就砍不死人?

人真是很难砍死的,砍、削造成的伤口看着吓人,流血成片,其实伤的并不会太重。老流氓架打多了,浑身刀疤还活着的有的是。人体表面砍到能快速致死的地方,一是颈,二是大臂内侧,三是大腿内侧。三处皆有大动脉,但这些地方不容易被攻击到。

真正能快捷有效杀伤,要用刺。心肺有胸肋骨护着,不容易刺,刺到也容易被骨缝卡住武器,使进攻变得不连续。要刺肝区、肾区,刺得深,一下捅透,造成内脏大量失血,送医院也救不回来。刺腹部痛苦很大,但死得太慢。

砍,需要抡,身体开展,动作太大。刺很讲究,身体可以缩得很小,看准敌人攻来缝隙,不招不架,挺身一击,立入红门。

流氓战斗前多穿两件牛仔上衣就可以防砍,日本人在腹部缠白布条,也能防砍,但这些都防不住刺。一把冷刚26s穿透四件牛仔也很轻松。带刀违法,用剪子、改锥也一样。

人常说法网难逃,网是什么?网就是漏洞。

改锥即便是平头,用一点力气,也可以轻松透体,穿破脏器。管制刀本来就是个笑话。

改锥剪子不受管制,然而这些东西和刀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常在手边用的东西,会使人忘掉其危险。正如被机器削掉手指的,经常是熟练的老工人。

现代人没经过战争的,一般都活得很麻木,以为今天躺下,明天还有新的一天。

见刀会怕,是刀让人慎重了自己,能让人重新感觉到生命。

带刀求的就是这个。

生命如灯,刀就是灯的开关。

一个人无聊到极点,才会站在那反复拨弄开关,而生命却是不可逆的灯泡,灭了就亮不起来。所以有刀在身,反而会让人心气平和,看开一些争竞。

耶稣被迫害时对信徒说,别怪他们,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该干什么后,就不带刀了,那时家里蜘蛛四处拉网也不舍得扫,潮虫爬过地面也不忍得碰,看到街上吐痰的老太太,也会觉得很可爱——毕竟,她还是活生生的。生命自有雄奇大美,是这世界上最可珍惜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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